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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公积金怎么封存

时间:2025-11-22 阅读量:282 发表时间:2025-11-22

一、扬州公积金怎么封存

1、到管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。

2、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线上渠道申请。

二、扬州公积金封存条件

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:

(1)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。

(2)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。

(3)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、未重新上岗的。

(4)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、开除、未重新上岗工作的。

(5)职工在服刑、劳教期间的。

(6)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。

(7)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。

三、扬州公积金封存办理地点

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53。

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B座6楼1-8号窗口。

四、扬州公积金封存法律依据
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

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,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,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。

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,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,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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